产品分类:
A类:0-3岁婴儿产品、保健品、轮胎及橡胶制品、阀门、龙头、水管、管道、热水器、净水器、吸尘器、加热器、除湿器、医疗器械和设备、蒸脸器、安全头盔、安全带、头灯、汽车零部件、儿童玩具、自行车、平衡车、滑板车、除草机、无人机、蹦床、按摩椅、隐形眼镜、婴儿食品、桑拿、悬浮板、电磁炉、烤箱/烤炉、高压锅/电压锅 B类:A类产品及无法投保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 |
||
责任限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产品及完工操作责任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
诉讼及抗辩费用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
累计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
保单触发机制 | 事故发生制 | |
免赔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美元或10%,以高者为准 | |
费率 | A类:0.094%(销售额USD1000万以上费率:0.061%)
B类:0.07%(销售额USD1000万以上费率:0.052%) |
|
保费 | 预估年销售额*费率(最低保费260美元&1670元人民币) | |
特约 | 1、 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在Amazon网站进行销售的产品。
2、本保险不承保在保单起保日之前由被保险人销售或分销的任何产品所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 因任何被保险人产品未能正确实现其用途或功能和/或未能到达被保险人保证的性能、质量、适用性或耐用性水平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属本保单除外责任。 4、 本保单仅承保终端产品消费者的赔偿责任,不承保产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 本保单按被保险人预计年销售额投保,出险后,若企业实际销售额高于预计销售额(根据月预计平均销售额,按12个月计算年销售额),按预计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的比例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 6、 产品错误使用条款:本保单不承保因为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任何对第三者人身、财产造成的伤害及索赔; 7、 投保人/被保险人方不得擅自将"中国平安"、"平安"、"平安保险"等品牌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1)立即停止一切有关宣传活动,积极消除对保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2)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3)不足以弥补保险人损失的,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以下产品无法投保: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动车、电瓶车、电池、充电宝、移动电源、卫星/飞机/轮船、血液制品、人体植入物、肥料、农药、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如吊机)、药品及处方药、烟草、电子烟
产品分类:
A类:0-3岁婴儿产品、保健品、轮胎及橡胶制品、阀门、龙头、水管、管道、热水器、净水器、吸尘器、加热器、除湿器、医疗器械和设备、蒸脸器、安全头盔、安全带、头灯、汽车零部件、儿童玩具、自行车、平衡车、滑板车、除草机、无人机、蹦床、按摩椅、隐形眼镜、婴儿食品、桑拿、悬浮板、电磁炉、烤箱/烤炉、高压锅/电压锅 B类:A类产品及无法投保产品以外的其他产品 |
||
责任限额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产品及完工操作责任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
诉讼及抗辩费用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
累计赔偿限额 | USD 1,000,000 | |
保单触发机制 | 事故发生制 | |
免赔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10000美元或10%,以高者为准 | |
费率 | A类:0.094%(销售额USD1000万以上费率:0.061%)
B类:0.07%(销售额USD1000万以上费率:0.052%) |
|
保费 | 预估年销售额*费率(最低保费260美元&1670元人民币) | |
特约 | 1、 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在Amazon网站进行销售的产品。
2、本保险不承保在保单起保日之前由被保险人销售或分销的任何产品所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 因任何被保险人产品未能正确实现其用途或功能和/或未能到达被保险人保证的性能、质量、适用性或耐用性水平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属本保单除外责任。 4、 本保单仅承保终端产品消费者的赔偿责任,不承保产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5、 本保单按被保险人预计年销售额投保,出险后,若企业实际销售额高于预计销售额(根据月预计平均销售额,按12个月计算年销售额),按预计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的比例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 6、 产品错误使用条款:本保单不承保因为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任何对第三者人身、财产造成的伤害及索赔; 7、 投保人/被保险人方不得擅自将"中国平安"、"平安"、"平安保险"等品牌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1)立即停止一切有关宣传活动,积极消除对保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2)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3)不足以弥补保险人损失的,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以下产品无法投保:汽车、新能源汽车、电动车、电瓶车、电池、充电宝、移动电源、卫星/飞机/轮船、血液制品、人体植入物、肥料、农药、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如吊机)、药品及处方药、烟草、电子烟
一、项目背景
2021年2月16日,亚马逊向中国卖家发送邮件通知,要求连续三个月销售额达到1万美元的店铺需要购买至少100万美元保额的商业综合保险,并提供保险凭证。如卖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保险凭证,将不能在亚马逊继续卖货或提现。
二、平台对保险及保险公司的要求
①CGL保单限额美金一百万。
②必须涵盖亚马逊服务商业解决方案协议中规定的商品责任、身体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其他要求。
③卖家需要提供北美市场采购商普遍接受的ACORD格式的保险凭证,列明CGL保单主要内容。
④保险单凭证必须:
请注意:不接受使用活页夹
2、平台对保单公司的要求。
AM best评选出2020全球十大保险公司,平安保险位列全球排名第二名,符合亚马逊平台要求。
三、平安的优势
五、标准产品方案一
亚马逊标准方案一 |
||
年销售额(Q)万美元 |
费率 |
最低保费 |
Q<=100 |
\ |
1600美元 |
100<Q<=500 |
0.10% |
1600美元 |
500<Q<=1000 |
0.08% |
5000美元 |
Q>1000 |
逐单逐议 |
|
累计及每次限额 |
100万美元 |
|
免赔 |
1、非电池产品导致的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0美元或10%,以高者为准 2、电池产品导致的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50000美元或10%,以高者为准 |
|
保单触发机制 |
索赔发生制 |
|
承保范围 |
全球(含美加) |
|
特别约定: |
||
1、 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在Amazon.com网站进行销售的所有产品。 |
||
2、本保险不承保在保单起保日之前由被保险人销售或分销的任何产品所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
||
3、 因任何被保险人产品未能正确实现其用途或功能和/或未能到达被保险人保证的性能、质量、适用性或耐用性水平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属本保单除外责任。 |
||
4、 本保单仅承保终端产品消费者的赔偿责任,不承保产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
||
5、 本保单按被保险人预计年销售额投保,出险后,若企业实际销售额高于预计销售额(根据月预计平均销售额,按12个月计算年销售额),按预计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的比例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 |
||
6、 产品错误使用条款:本保单不承保因为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任何对第三者人身、财产造成的伤害及索赔; |
||
7、 投保人/被保险人方不得擅自将“中国平安”、“平安”、“平安保险”等品牌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1)立即停止一切有关宣传活动,积极消除对保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2)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3)不足以弥补保险人损失的,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
六、标准产品方案二(限制产品类别)
亚马逊标准方案二 |
||
费率 |
最低保费 |
|
0.08% |
人民币3200元 |
|
累计及每次限额 |
100万美元 |
|
免赔 |
每次事故绝对免赔10000美元或10%,以高者为准 |
|
保单触发机制 |
事故发生制 |
|
承保范围 |
全球(含美加) |
|
特别约定: |
||
1、 本保单仅承保被保险人在Amazon网站进行销售的产品。 |
||
2、本保险不承保在保单起保日之前由被保险人销售或分销的任何产品所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
||
3、 因任何被保险人产品未能正确实现其用途或功能和/或未能到达被保险人保证的性能、质量、适用性或耐用性水平而导致的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属本保单除外责任。 |
||
4、 本保单仅承保终端产品消费者的赔偿责任,不承保产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
||
5、 本保单按被保险人预计年销售额投保,出险后,若企业实际销售额高于预计销售额(根据月预计平均销售额,按12个月计算年销售额),按预计销售额与实际销售额的比例在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赔付。 |
||
6、 产品错误使用条款:本保单不承保因为错误操作而引起的任何对第三者人身、财产造成的伤害及索赔; |
||
7、 投保人/被保险人方不得擅自将“中国平安”、“平安”、“平安保险”等品牌内容用于广告宣传或业务推销等;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1)立即停止一切有关宣传活动,积极消除对保险人造成的不良影响;(2)向保险人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圆整);(3)不足以弥补保险人损失的,还应另外予以赔偿。同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对其自身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8、本保单不承保以下产品:1)、阀门、龙头、水暖管、热水器、净水器;2)、 血液制品、药品及其中间材料、化学药品制剂等、医疗器械和设备、保健品、人体植入物;3)、 肥料、农药;4)、 平衡车、滑板车、安全头盔;5)、 吊机、门机以及工程机械设备、环链电动葫芦、钢丝绳电动葫芦、起重链条等起重相关产品;6)、管道;7)、各类电池、电子烟、烟草产品;8)、卫星、飞机、船舶、机动车及其零部件;9)、橡胶制品、母婴制品;10)、游乐设备、玩具。 |
-----个人卖家账户如何投保?-----
很多卖家都认为,我是个人卖家账户,肯定是个人投保啦。
还是上面的回答,你投保的是产品,必须是公司。非要个人投保也行,不能理赔。
合规的方式如何投保呢?
如果个人卖家账户的法人是张三,你可以用张三的名字注册一个个体工商户或者工作室之类(这个比注册公司简单多了),获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就可以投保了, 也可以理赔了。
-----香港公司可以给账号投保吗?-----
是可以的。
如果你的亚马逊账号是香港公司注册,也是可以用该公司投保的。
但是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要要多一个步骤。
就是你得找你合作的国内大陆的供应商或者相关利益的公司,借个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保付费后,让保险人员帮你修改为香港公司的信息,然后你再提交亚马逊审核,就可以了。
后面有理赔,就会理赔到香港账号的银行账户上的,跟国内的借来的营业执照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
就是借来搭个桥而已。